太兴二年,石勒自称赵王,赦免了死刑以下的罪犯,减免百姓一半的田租,赏赐孝顺父母、敬爱兄长、努力务农以及为义而死之人的遗孤,根据情况给予不同赏赐,赐给孤苦老人、鳏寡之人每人三石谷物,允许百姓聚会饮酒七天。
依照春秋时期各诸侯国、汉初诸侯王每世另立年号的旧例,改称赵王元年。
开始建立社稷坛,设立宗庙,营造东西宫。
任命从事中郎裴宪、参军傅畅、杜嘏兼任经学祭酒,参军续咸、庾景为律学祭酒,任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温馨提示:按 回车[Enter]键 返回书目,按 ←键 返回上一页, 按 →键 进入下一页,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。